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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员工提前30天告知公司离职意向,公司部同意怎么办?

员工提前30天告知公司离职意向,公司部同意怎么办? 你好!现有一下问题麻烦咨询各位律师
因为我个人职业规划的原因决定从现在的公司离职,2011/12/27日我口头告知了我的主管,次日我又以(公司办公)邮件的形式正式的告知我的主管我有离职意向,这封邮件我同时也抄送到了我私人邮箱作为证据。请问各位律师我用公司办公用的邮箱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我的主管这样算书面的形式提出的吗?如果算的话到2012/1/26日就是30天整 到时候如果我的主管任然不同意签字放我走人 我有权利不去上班离开公司 或者是去其他的公司上班吗?另外新找的公司需要我提供离职证明的,而原单位一时半会也无法提供的 我可以找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请其为我开具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d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1-0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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