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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签定的条例是否有效

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签定的条例是否有效 以下是我的合同书上抄下来的: 
    合同期限5年,乙方(劳动者)在服务期满后,甲方一次性补贴人民币陆千元,但是个人应缴的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则必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陆千元正. 
请问这项条例有效吗? 
在这里工作3年了,很努力了,但是待遇一直没改善,彻底失望了,也实在忍不下去了.如果我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必须得赔六千吗? 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_na……(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08-08-20 21: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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