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犯罪

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是否可拿货款当成工资逃走?

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是否可拿货款当成工资逃走? 您好!现在遇到一个工资问题。员工提出离职,相关负责人(除总经理)均已批准,但待1个月后去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同意办理,员工只能继续上班。有1天,该员工拿走2680元的货款出去提货,他趁机拿走属于自己工资的那部分1630元,就这样离开了公司。请问这构成犯罪吗?如果公司向公安局报案的话,携公款5000元以下逃跑,会立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11……(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10-28 16: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