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发上月工资为前提要求员工签署其他新公司的薪资确认单,导致员工罢工的行为是否应由部门领导承担相应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工资一定得按合同足额发放,公司做法违法
2、有可能,但要看公司怎么安排这些员工,继续聘用并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就没有补偿这个概念。
如果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就是工作地点变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了。按要求补偿工资就是了
你的问题在网上说不清,请来电咨询
您好,新的用人单位是无权以签署新协议来发放原用人单位的工资,这样是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违法。应当先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再签订新劳动合同。收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公司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
公司做法违法,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可以依法维权。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律师维权。
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