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约和赔偿问题
可以通过仲裁,获得赔偿.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爱人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009年6月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七月以后的用工应视为学校与劳动者建立了新劳动关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已下补偿:
一.八月开始至今的双倍工资
二.解除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您的情况应为6个半月,工资具体计算办法可详见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