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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问题,谢谢!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问题,谢谢! 09年7月份看中了通州一套房子,中介说房本8月底9月初就能下来,随后7月22日和中介还有房主签了份“居间服务协议”。协议上没有规定房本的实际交付时间,到了10月12号才告诉我房本下来了,但房本时间是09年9月底的(之前中介口头上告诉我房本是07年的,网上了解房子是05年盖的,所以也没有怀疑什么)。按现在实际的情况,由于房子没有满2年要多交很多税款,而居间合同上又没有提到房本的实际时间,却写了“各种费用根据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缴纳,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所发生费用都由买方承担”。
    这个居间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呀,已经给房东交了2万定金,中介服务费都全额给了,居间合同上说了如果违约就不退定金和中介费了。如果按合同实际履行,要多交4万多快钱的税。有什么好的解决建议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t220(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09-10-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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