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界定
关于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界定 今天四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房子里有租户,租户在租房的时候房主就明确的说了要出售,包括我们去看房的时候都是租户开的门,让看的。后来我们跟房主签了买卖合同,中途让中介去找租户签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文字,租户拒绝不签,并明确表示不买。等我们一切手续都办完并过户,租户不愿意搬走,想继续租住,我们也同意了,让他跟我们签一个新的租房合同,他也不签,说按之前和旧房主签的那个有效,后来我们也没强行,但是弄的不太愉快,后来达成共识,就是房租还交我们之前的房主,然后由房主将房租打到我们的卡里。现在还有最后一个季度了,租户就要到期了,如果到期后他不搬走,我们可以强制执行吧。这个事情应该不会再有优先购买权的事了吧?因为房子毕竟要比买的时候涨了一些,就怕到时租户以优先购买权来威胁,因为已经过户多半年了,而且租户也交房租,应该算他早已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了吧。因为之前都是他口头放购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jlxm(北京)
提问时间:2009-09-2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