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怀孕后合同到期,单位辞去。

怀孕后合同到期,单位辞去。 我在2011年7月在江门新会一所私立学校工作。聘任合同是2011年7月31日到期。我在7月之前怀孕了。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和我续约并辞退我。理由是说我旷工。我在2011年2月初怀孕住院安胎(有流产先兆出血)。当时电话请假。领导同意。住院一个月后回家休养一个月。到2011年4月1日回校上课。到单位补请假,单位说知道回来就得了,就没办手续。现在单位要辞去我。说我旷工。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U57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8-22 00: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