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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

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下上一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具体状况如下;坐落于东明村,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该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34000元整大写叁万肆仟元整。乙方于签订协议当日向甲方给付全部房款。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4、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5、。。。。。。。。
6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无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是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为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如遇政府开发等情况,该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得拆迁费等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某某某加手印      乙方;某某某加手印
1995 年6月20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60960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8-1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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