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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朋友购买住房,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合同条款规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将约定的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立即将房产手续交到乙方手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就意味着甲方已经全额收到购房款,买卖合同立即生效。
请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lthx0……(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6-07 05: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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