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本人与楼上住户签了一份关于卫生间注水验收的协议,内容为“小区5栋1003室俩卫生间注水于2010年6月9日早上8:00检漏,现已经过72小时的静压,2010年6月11日经楼上楼下住户双方验收,无漏水现象,如以后发现漏水与1003室无关,双方签字为证,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由于当时没注意协议中的一句话“如以后发现漏水与其无关,双方签字为证”(我们所在小区顶楼为1003室,本人为903室。)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以后发生漏水现象,是他造成,责任是否都由他负责,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engsh……(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6-12 10: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