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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

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 我的母亲一直很尽心尽力的赡养自己的父母,厂里效益不好的时候,我姥姥和姥爷发不出工资,我妈妈自己省吃检用,对于老人的大部分支出都负责了,姥爷病重前询问子女,如果有愿意抚养自己到往生,家里的房子就归他所有,大姨妈保持了沉默,小姨和舅舅都同意退出,所以我妈妈就承担了下来,2007年,我姥姥生了很严重的病,生活不能自理,我妈妈也一直很年里毫的照顾,并带到石家庄治疗长达2个月之久,后来妈妈觉得自己真的很力不从心的时候,就把大姨妈小姨,舅舅等叫来商量一起分担,每个家里让姥姥呆三个月,但是日子久了。大姨妈和舅舅就不愿意了,觉得房子都给妈妈了,应该妈妈全全负责老人,所以就唆使姥姥让妈妈把房子交出来,姥姥就用怕妈妈负担太重为由让妈妈把房子交出来,妈妈很伤心,从她开始上班以来,她就一直在改善老人的生活问题,老爷家没有暖气,妈妈就自己买了暖气和加热器给两位老人,妈妈在两位老人身上花的钱已经远远超出了那所房子的价值,最后却得到了这样的结果,现在妈妈一个月只有900多的退休金,姥姥却要妈妈每个月给她300的抚养费,妈妈拒绝了,姥姥就把妈妈告到了法庭。请问法院会根据什么情况来判决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u5181……(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09-08-2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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