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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赡养老人问题

关于子女赡养老人问题 我家在山东烟台,姥姥有三个子女,两个舅舅以及我的母亲,自我姥爷去世以来,姥姥一直住在我家,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都由我父母分担,两个舅舅大舅舅从来不来看姥姥,二舅舅最多一年能看一回,他们每年每人给我姥姥200元的赡养费,但就烟台市的经济整体情况而言,200元微不足道,最近一年我家因生意问题经济情况下滑,经济比较拮据,赡养我姥姥已经有些吃力,请问按照法律规定两个舅舅应付多少赡养费及履行什么其他赡养义务?谢谢回答问题的人,祝您好运一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z……(山东)
提问时间:2010-06-18 12: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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