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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关于劳动法旷工扣工资-社会保险等。

咨询:关于劳动法旷工扣工资-社会保险等。 ⑴我在苏州一台企公司5.19号提出离职,要求交接1个月到6.19号结束。但是我只能做到5月底。但是公司方面不肯,所以填离职单的时候还是填的6.19。后来招的新人过来我手把手交接了两天。6.1日我就没去上班,可是现在公司说要算我旷工。把我5月份的工资全扣了。这样合理吗?
⑵还是这家公司,我进公司的时候只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手册没有帮我备案。提离职的时候人事说:“公司从来都不给办劳动手册备案的。”
⑶还是这家公司,我试用期的社保都没帮我补交,转正后,又因人事疏忽晚交一个月。工作期间有问人事什么时候帮我补交。人事回答说:“公司从不给员工补交社保,试用期是不给交的。”
⑷还是这家公司,员工午饭的饭钱全部在基本工资里扣,吃也要扣 ,不吃也要扣。

请了解劳动法相关的律师对我以上这些问题解答一下。我做我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有关部门可以对这种企业做怎样的处罚,或对劳动者做什么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粉粉糖果(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6-0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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