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公司未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我离职了,公司未及时并且未按当时签的劳动合同发我工资,我想劳动仲裁,
在公司未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我离职了,公司未及时并且未按当时签的劳动合同发我工资,我想劳动仲裁, 我是09年3月13号入职,3月份签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在试用期上都划了,也就是说我没有试用期.我4月20日提出离职,和公司说的原因为是想自己创业,其实实际原因是公司不给交社会保险及公司给人一种很不可靠的感觉.劳动合同上规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结果5月15日公司以公司总经理出差没在为由,16号将工资下发,按照劳动合同中的酬薪附表规定,应该发我2778元,但实际上只发了我954元.我给公司打电话询问情况,公司给我的解释是公司有规定,3月,4月两个月我的销售部门业绩为零,所以工资乘以销售系数0.4发放,里边又扣了我什么迟到,日报未及时发等. 但是这个销售系数的规定我压根不知道,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写明,我想问一下.3月13号入职,4月20号离职,公司未给我上保险,我是否可以随时走人,并不需要承担公司的相应责任;第二,我如果提出仲裁,是否可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sini……(河北)
提问时间:2009-05-18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