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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问题的困惑

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问题的困惑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问题.我自己去年的时候成立了一家物业公司,服务市区的一个小区.用工情况为:8位门卫,5位保洁员,1名维修工,1名会计.门卫年龄已经六十开外,保洁员都是临时招募的,维修工55岁,会计女22岁.现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我公司审查社会保险办理情况.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社会保险应该何时为劳动者购买?用工试用期的话应该购买吗?2.已过退休年龄的工人在我处工作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险适用于什么条件?3.什么情况下我公司可以避开社会保险?雇用残疾人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不是我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按我公司所接管的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0.25/月/平方米)和入住的户数(346户)核算,如果为员工购买保险,物业费全部收回来全年的工资都难以为继.再碰上几户钉子户,更是令我们的物业工作举步维艰.唉!难哪!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吧!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wokle……(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0-06-2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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