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辞退后社会保险补偿问题

关于辞退后社会保险补偿问题 您好!
    我2007年7月下旬应聘到一个公司上班,2007年10月份转正。直到2008年1月份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截止到2009年1月31日。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书注明缴纳社会保险,但是从未交过。
    2009年3月24号,公司要求我们部门解散,发给1000块钱的补偿。
    请问,我们现在想按照合同要求社会保险的补偿,可以吗?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一条是这样的
一、固定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9年元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1年。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009年元月31号之后,我们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很据这份合同的规定,公司现在算是没有给我们签合同还是算合同自动延期,因为没有签合同需要付双倍工资。

请问,我们现在想按照合同要求社会保险的补偿,可以吗?或者可以得到哪方面的补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anzi(河南)
提问时间:2009-03-27 16: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