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怎样才能追讨回属于我的提成?
怎样才能追讨回属于我的提成? “《关于2008年暂扣员工提成年终发放的报告》 根据公司2008年1月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管理层扣发70%提成,其余员工扣发30%提成,待年终业绩考核结果出台后再议定上述提成的发放办法。
2008年设定的目标为销售额XXX万,实现利润额XX万,实际完成XXX万(系比目标高30万),亏损XX万。与设定目标相比较,销售额完成超4.2%,实现利润没有完成目标,没有完成目标的主要原因系店铺开支过大,公司经营成本难以控制下调。
有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就上述暂扣提成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1.因销售额超额完成,利润目标未能完成,建议管理层暂扣的提成按30%的比例发放,其余部分冲减公司亏损。
2管理层以外的员工暂扣的提成按50%比例发放,其余部分冲减公司亏损。”
我是广州的,当时只有股东们清楚了解这件事情,并在上面签名给于实行。但是我这个管理层外的员工却只是在离职后申请取回暂扣属于我提成的时候才告之有这么的一回事。并且公司讲不会给于归还。请问我的提成是否真的无法追讨呢?希望有关专业知识人事提供下意见。 我有上述文件嘎复印件,同每月嘎工资条,上面有暂时扣发提成的,请问有用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ng8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7-13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