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可以告她吗? 房子怎样才能属于我?
我可以告她吗? 房子怎样才能属于我? 我对象以前被人欺骗,领了结婚证,后来逃了出来,也没办理离婚手续,后来和那个男的失去了联系。。。到现在也没有再联系。。。。
去年,我们结婚,当时她家里也没说清楚她到底离有没没离婚,当时她在结婚时给自己填了未婚,我也没说什么。。。。
我们婚后买了一套60多平房子,价值45万,按揭20万,装修5万,所有费用由我全出,按揭也有我来还。。。
当时办房产证,为了表示忠心,办了我和对象两个人的名字,可她想在提出和我离婚,提出房子归我,但索要一定的赔偿。。。。。
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办的,现在还在还贷款,没有办法更改产权证姓名,我想去做公证,证明这房子属于我一个人。。。。
咨询问题:
1.我对象在结婚中有没有过错?她填了未婚, 我可以起诉她什么,欺骗可以吗?
2.如她现在同意,我可以把这套房子公证成为我个人财产吗?公证处能不能受理?这种情况办公证会不会和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抵触?
3. 她现在要跟我要一笔钱,我怕她现在暂时答应做了公证,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到时法院依据婚姻法,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给她一半,到时我就惨了。。。
4.请问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办的,现在还在还贷款,没有办法更改产权证姓名,做完公证,以后离婚时法院是不是也会判给我呢?不知道以公证为准呢,还是以婚姻法为准呢,现在办了公证以后法院会不会支持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ggg()
提问时间:2009-10-0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