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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以及连续工龄和连续工作年限的区别?

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以及连续工龄和连续工作年限的区别? 新公司借由欲和我解除合同。同意按我连续工龄16年给予补偿金(此工龄为前后2个公司的总工龄。前面公司13年7个月,现在公司做了1年6个月。2家公司在同一办公地点,我也是原工作岗位,只是劳动合同主体变了。当时签新公司合同时附加了经济补偿协议,该协议称如果新公司解除合同即同意与原公司工龄合并计算工龄并给于补偿。因为有了这个补偿协议,所以只能签了。也就是说非本人意愿才签的新合同。)

   因本人离退休不满5年,请问,解除合同是否违法?连续工龄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本单位(指新公司)连续工作年限?

   如果公司撤销解除合同的决定,那么我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先行补偿我在原公司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如果给我之后,我在新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否还可以和原公司合并计算(即16年),也就是说还是不能解除和我的合同直到我退休?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慧敏_50……(上海)
提问时间:2015-06-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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