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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在哪仲裁(合同签署在深圳,工作在西安)

在哪仲裁(合同签署在深圳,工作在西安) 集团公司在深圳,是外企。 1、 集团收购了A公司(在深圳,是全资子公司)。  2、集团投资入股B公司(总部在深圳,属于股份制,集团无经营权)。
    我在深圳时跟B公司的深圳总部签订了3年合同,2天后我返回西安就一直在西安分公司工作(之前是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后又重新注册B公司的西安分公司)。B公司没有给过我劳动合同,工资一直都是以A公司的总经理的名称直接打到招商西安分行我的卡上,一直无纸质工资条,但是我有email附件方式的工资条,社保是在深圳办理和缴纳的。
    合同未到期,现在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
    1、公司暂扣我最后1个月的工资和3个月的补偿(工作快3年),如果我要进行劳动仲裁,可以在西安吗?还是非得到深圳?仲裁费用谁支付呢?
    2、暂扣工资和补偿的理由是非要我先签署已经收到工资和补偿的声明后,公司才会把款项打给我,如果我不先签署,那么就要我去深圳办理手续,现场给款项。在这方面,我们是弱势群体,如果非要到深圳的话,我就要花时间和费用,这些费用和误工费如何做才可以让公司承担。还是这些费用必须我自己承担。
    3、社保问题,我是一定要去深圳办理的,公司一直都不是按照我的实际工资进行缴纳的,那我就直接提供工资证明(email附件方式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果吗)给深圳社保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ckey……(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2-13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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