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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法院判决本人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金额400元,是否合理!

法院判决本人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金额400元,是否合理! 本人兄妹三人都在长沙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哥哥为家中三代单传独子,父亲多年偏爱他我和妹妹也能够理解。父亲每月退休金1300余元,节假日兄妹都给父亲钱。其中多年来我给予的钱是最多的,但父亲主管上还是认为我应该给的更多,近几年并多次到我个人家里和单位吵闹,在给了钱的情况下还到我单位散发诽谤我名誉的小册子,我妹妹多次做父亲工作,我也在父亲吵闹的情况下继续给钱给父亲。父亲在多次拿到我的钱后继续到我单位吵闹,单位多次调解不成,有一次父亲又到单位吵闹,我们2人言语冲突,父亲将我打成轻微伤。我对父亲的行为忍无可忍,于2010年春节起没有给父亲钱。父亲以生活困难和我没有尽赡养义务为由,到法院起诉我每月应支付父亲赡养费400元整。法院今天已判决父亲胜诉。请问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爱潇潇仔(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1-2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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