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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可以认定以前的合同是公司行为吗

可以认定以前的合同是公司行为吗 合同双方都以自然人签的合同,同时都是各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的合同可以认为是公司行为吗,(只签个人字,都没有盖公章,)但后来因合同执行不力又以双方公司签的补充协议,已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认定以前的合同是公司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ND4409(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1-01-07 18:1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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