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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试用期内公司以交接工作没做好而扣发工资

试用期内公司以交接工作没做好而扣发工资 试用期内,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以之前分配我的工作没有做完,耽误了公司的工作进度,交接文档内容过于简单,交接工作没有做好为理由,而扣发了我当月工资,直到我离职办理交接工作,公司也没给我签发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工作,和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发放工资,均被公司拒绝,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么?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wen6……(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2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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