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员工无故随意离职,不打招呼就跳槽,可以扣工资吗
依法不可扣工资,但员工不辞而别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可按规章处罚。
建议不要扣他的工资,如果他来取就直接给他,并签订书面材料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是有责任的,而且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现在是员工不辞而别,支付双倍工资对你们公司是不公平的。
依法不可扣工资,但员工不辞而别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不能扣工资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