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追债
追债 您好!我有份单位帮买的国泰永泰保险的团体年金,现在我已经从那单位辞职出来,凭相关文件可以到该保险公司领取里面的费用,估计6至7千元左右,因需要到市里面领取。当有位朋友在市里面的朋友了解后说可以帮忙,当时就把原件都给了朋友,因为是很好的朋友也没有多想,可现在怎么也联系不到,并听说该朋友为人很差。因为几个月了,按理如果帮忙领取的话,按要求钱必须是打到我姓名的账户上去,我查账户并没有发现有钱,如果朋友领取的话肯定违反规定把钱换到自己账户上面去才能领取,如果朋友没有通过我的认可,并且违反相关规定,私自将保险金转入自己帐户上领取,那他属于违法吗?如何拿回我的保险金呢?并且能告他什么罪呢?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行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kang7……(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11-22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