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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方无带人 ,无逆向!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方无带人 ,无逆向! 当时我开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前方机动车是停着的,当我开到车边上时,对方突然把车门打开,当时下巴被撞的很严重,手脚都没什么大的问题,报了警,110来后就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和他的驾驶证及身份证车牌号,然后叫我自己去看,说去交警队解决!什么单子都没留给我!对方留了个电话给我!现在在医院查下来都是硬伤,下巴下面3颗牙齿的神经好像有问题,医生建议要调理两个月后才能看出后续是不是要继续治疗。
我想问为什么当时警方没有开验伤单,也没留任何单据,只是叫我去看,他说可报销,也没说去哪个指定的医院,我现在想换个更好的医院看牙齿行吗?还有像我这种情况对方应该负责哪几个部分的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wr122……(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5-2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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