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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试用期和续签正式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试用期和续签正式合同的问题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我目前从事的工作是企业出纳职,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的,当时我刚毕业,所以公司跟我签了一个6个月试用期的合同,到今年2月份结束,公司考虑到我刚参加工作,工作经验尚浅而且又从事的是出纳一职,所以当时在合同上约定了必须在公司工作满3年并且工资发放一半,另一半工资作为上岗金暂由公司保管,工作时间达到3年退还给我。现在公司要求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距合同结束已经超过了两个月,我想请问一下以下问题:1、如果我不跟公司签约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已经被扣掉的工资吗?2、不续签,我需不需要支付先关的违约金;3、现在订立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签一年的合同试用期应当不得超过2个月,现在我试用了6个月,可以要求相关的补偿吗?给您带来不便,还请谅解!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anx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0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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