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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劳动合同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做私单,公司赔偿后,可否起诉业务员?

未签劳动合同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做私单,公司赔偿后,可否起诉业务员? 我是A公司一业务员,在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接到客户梁先生寻求某C公司商标产品, 因我公司没有生产此类型商标产品,自己私自通过网络搜索到一家B贸易公司有此商标产品销售,后将其购买转手卖给客户梁先生,从中获取差价;而且在送货单与收据上还偷盖了A公司的业务公章;

后期才发现此客户梁先生为C公司工作人员,在今年的四月份,梁先生通过法院传票到我A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了C公司的两个商标权,需赔偿共计二十万元;

后A公司经过和C公司律师协商,赔偿五万块钱私了;

现在因为我确实拿不出钱,公司压了我两个月的工资与提成,合计有一万块钱,因为生活费的原因,我从A公司出来,想换份工作,而A公司老板,怕我不还钱,准备法院起诉我,

请问:

1;因为我与A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职一年零八个月期间无购买社保等;那么我可以先起诉A公司--未买社保与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呢?

2;因为在收到法院传票的事后,在我未知道有多严重时,老板让我签了 声明书与承认书 ,内容大概为此事件和A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那么如果法院起诉我,这种案件可以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zens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5-0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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