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协议
试用期协议 甲方:向荣电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XXX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后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聘用乙从事 网页设计师 工作, 试用期为3个月,自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11月13日止,试用期间甲乙双方分别承担以下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试用期间,甲方付给乙方试用工资为800元/月加绩效考核200元,绩效200元达到月工作安排4个网站美工,达到客服满意度及没有出现差错,态度良好,公司将根据情况提升乙方工资及奖励;转正后另定合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各种保险及福利待遇等,均含在劳动报酬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工作所必须的办公用品、及劳动工具。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若乙方工作成绩突出,甲方有责任提前加工资并签定正式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逐步提升。
5、如乙方工作能力如果达到要求的、工作态度好的、遵守公司制度,甲方给与一定的奖励;若乙方在试用期内工作能力不能达到要求的或工作态度不好、不遵守公司制度,故意破坏或删除电脑相关资料、破坏或删除公司网站信息等资源,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
6、甲方责任使乙方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各项业务及人事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工作完成结果负责。
3、乙方有责任保守工作中的各项工作机密。
4、试用期内,“((若乙方辞职或被甲方辞退,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工作交接并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交接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5、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给甲方经济或名誉造成损失,乙方要为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三、若由其他非人为因素(如:公司经营状况不良或出现其它问题)造成此协议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乙方有权向漳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仲裁。
五、本协议已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XXX 乙方:XXX
2010年8月26日 2010年8月26日
这份协议好完美 我刚开始签都没注意是协议 还以为是合同 而且工资发下来才785做了很多事情 我完成了一个网站但是公司都是以前的项目都是修改 他就不给我算绩效 而且说我迟到一次 扣钱 还有星期六都是正常上班 我打算离开但是他们现在不放人 他们很强势的说就是要按照公司规定来 我本以为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的 但是结果是协议写着三十天 而且我们这里的最低生活保障都没达到 我们这的生活保障是850元 而且签的时候也没注意到社保什么的都要求自行办理。。。我已经提出辞职他也不提前放人说要做到30天才行 而且钱也乱扣 合同什么损失什么 客户满意度 什么的 我岂不是很冤枉还要做免费的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zhi……(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0-10-10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