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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房屋财产继承

关于房屋财产继承 本人家1990年平房改造分的公租房楼房一套,当时有我父母及我。
1998年我母亲去世,2001年我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子,现继母之子由于工作原因住在我家公租房内,我与父亲继母居住在继母的产权房内,当时商量好我继承父亲的公租房,继母之子继承继母的产权房。现在继母之子育有一子由于上学问题户口入户到我家的公租房内,现在房内共有我 我父亲 继母的孙子3人户口在内。派出所让我写了个书面声明,我写的声明上注明仅用于小孩上学与其他问题无关。并且我父亲立了自书遗嘱,明确该房有我继承。
最近听说公租房不能继承,只要与承租人共同生活2年就可以申请继续承租,那么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效该怎么办?
更改承租人改成我估计父亲不愿意,请给我出出主意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ealyd……(北京)
提问时间:2013-11-21 10:30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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