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一些关于赡养和继承的问题咨询。我父亲和爷爷都已过世,父亲早于爷爷过世,奶奶健在。父亲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
1,爷爷名下有一套单位所有权的房屋,自己只有居住权,每月交租金给单位。父亲生前和爷爷是一个单位的,而且和我母亲结婚之后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户口也是落在这个房子上面。如果奶奶过世这后,叔叔伯伯有权分割这套房屋的居住权么?如果我们想继续居住在这里,需要给他们经济补偿之类的么?
2,爷爷名下还有另外一套房产,是个人所有权的,爷爷奶奶居住。在1994年,爷爷给了叔叔一套房屋,后来叔叔将这个房子买了。当时爷爷奶奶头口承诺他们居住的这一套将来给我,在爷爷过世前写了申明,将这套房屋给我,是我代写,爷爷签字的。现在叔叔伯伯不承认这份申明,不愿意把这套房屋给我。在奶奶过世之后,我是不是只能转继承我父亲的那一部分?
3,因为我刚刚参加工作,并且住的地方离奶奶很远,只能休息日去看望。而伯伯退休了住在奶奶家,叔叔工作轻松离的也很近,所以相比之下他们对奶奶的照顾多一些。这些会不会成为将来他们阻难我继承遗产的理由?
4,现在奶奶生病的医药费,护工费,叔叔伯伯要我和他们平摊,不知道合不合理?如果我没有平摊,会不会成为将来他们阻难我继承遗产的理由?

问题比较多,多谢您耐心的“倾听"和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令狐幽嫣(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1-11 11:3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