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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作12年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补偿金6个月合理吗

工作12年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补偿金6个月合理吗 工作12年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给补偿金6个月。本人在一家港资厂医务室工作12年,08年后连续签了2次劳动合同,现公司以第二次合同即将终止为由,通知本人2012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并提出只给予2008年之后6个月的经济补偿。这样合理吗?本人要求续签合同,若公司方不续签,本人要求补偿12个月的实际月均工资额的经济补偿,请问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小猫咪(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10-3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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