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A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法?

A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法? 您好:有个关于合同法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方与A公司通过饮食公司签订了有关承包A公司食堂的合同,其中合同第三条规定:甲方用餐人数:公司现有总人数:220人,每天最低保底用餐人数100人,甲方应以变动差异5%左右于一天前通知乙方。第四条规定:餐费标准:员工每人每天标准为  8 元,即早餐   1 元,中、晚餐各 3.5  元,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标准为  12   元,即早餐   1    元,中、晚餐各5.5元。但是A公司每个月只结给我方16000元/月的饮食费.我想请问下A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我能否要求A公司补偿?如果A公司是补偿我方的话,我这样算对吗?(合同第三条规定,每月保底100人,也就是说没有100人也是按照100人的餐费标准结算给我方,还有我能否认定这保底100人,普工和管理人员各50人?)50*8*26+50*12*26=26000元/月(A公司上班是26天制).我这样算有理吗,是不是如果A公司每个月结算给我方的超过26000元/月,就按实际的结算,如果没超过26000元/月,就要按26000元/月结算给我方?我方已承包了17个月,A公司是否应补回:(26000-16000)*17=170000元给我方?(附件为我方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望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yjmli……(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25 16: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