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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关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关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关于2013年2月20日发生在彬县新民镇赤白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因贾永强与孙金风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此案件、到至今案件依然模糊、导致孙的娘家父亲人身伤害死亡百天有余、给水口镇小王村的娘家人带来了;一系列经济损失、30万、及残疾的三弟、年迈的母亲、上学的孙女、等四口人的生存难以度过、死者的冤屈不能鸣冤。同时;参与案件的没有入狱、犯罪主犯;贾永强的妻、子、女、私有财产被人分空、漂泊彬县生活、希望彬县公、检、法、能够重视此案件的侦破工作;还死者的公道、给生者一个安居的地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yf123……(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3-07-17 21: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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