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多个侵权人
可以调解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达成谅解协议
您好,自己把握,可以接受调解。
可以协商
你好,同意协商的话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要求对方支付赔偿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首先要及时报警,根据受伤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做轻伤鉴定,如构成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情节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带民事赔偿.
同时建议做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包括(伤残等级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
其他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
如果是伤人方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可以分开调解。
那就同意调解。
可以调解,如果对方不愿意调,就只能走法定程序了
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与同意调解的人协商。
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受刑事处罚,同时对你们造成的伤害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刑事责任,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不能调解的,由检察院负责起诉。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你们可以和解或者调解。如果你们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的考量因素之一。
对于不愿调解的被告人,你们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追偿。
可以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以下的几种: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你好,你们和解后,对方一般可以取保出来,但刑事案子仍要进行。
可以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