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犯为什么可以在37天后被释放?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犯为什么可以在37天后被释放?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从犯咬定自己没有没有参与,但是从犯在事发时是在现场的,主犯自己顶罪也说从犯没有参与,从犯有可能被释放吗?如果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让公安局释放从犯,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是检察院的问题还是公安局的问题?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60252……(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3-07-12 14: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