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已离职,如何举证自己曾在某公司出勤
已离职,如何举证自己曾在某公司出勤 本人无2012年12月15日从某公司申请离职,共工作3月另5天。当时是发的电邮,公司未复,但有纸质打印的离职申请,并由人事部签字。后因公司代扣了四金确一直未向相关部门缴纳、拖欠个人10.1-10.15的工资等申请了劳动仲裁。后裁决要公司补交三金及补工资。日前公司方到高院起诉说我10月并未实际出勤,只是后补辞职,因此不发该工资,请问我该如何举证?个人没有当时的考勤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xlw(上海)
提问时间:2013-05-27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