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工试用期内受伤,食指切掉1/4,没签试用合同。老板支付医药费5000多元,请问员工可以争取那方面
你应当做工伤鉴定,如果达到级别赔偿不止这些
1、你说的“雇佣工”是什么概念?法律上只有“劳动关系”和“劳务聘用关系”两种。所以需要确定你们间的关系。
2、如果属于正式劳动关系的,那你说的“试用期”过了多久?只有超过30天的,才可能主张你的赔偿权益。
3、以上情况搞清楚的话,才能确定能不能依“工伤”处理。
你好,如果有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级别从而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如果一般雇工关系,建议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继而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要求进行工伤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及伤残补助。
属于工伤,可以主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费、工伤赔偿金等。
可以来电联系专业律师处理。
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并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及伤残补助等。
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按照你的伤情,差多在9级到10级的样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9级12*4692元,10级为6*4692(如果你距离退休不足五年,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另外,伙食费、护理费也应该由单位或工伤基金承担。
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