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2018年12月入的职,2019年1月购买的五险,今年2019年7月31日公司直接要我离职
我是2018年12月入的职,2019年1月购买的五险,今年2019年7月31日公司直接要我离职 我是2018年12月入的职,2019年1月购买的五险,今年2019年7月31日公司直接要我离职,当时8月社保已经买了,公司要求我把8月公司交的和我自己交的那部分全交了,这种情况合理吗?还有一件事,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告公司赔偿我从第二个月到离职时的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佳佳(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9-08-0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