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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法院能否作被告?事件不给予立案

法院能否作被告?事件不给予立案 1994年,县委,县政务要求各乡镇建一个标准化的法庭,因当时镇政府、法院无资金投入法庭建筑,要求各法庭自筹资建法庭,经与建筑方(本人)联系并达成协议,本人自筹资金建本地涡阳县法院城关法庭,总工程款220336.8元.至2002年法院仍欠107050元,法庭在无钱归还的情况下,让我再拿出252950元,把法庭所在的地及房屋抵付给了我作价36万元。但是,当房子去过户的时候,法院却不配合交付。
为此,我于2011年7月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事情一直拖延到现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立案,也不出具书面裁定或通知书。现以导致原建筑荒废数年,请求各位的帮助,我各个手续齐全,也有当时法院院长的签字合同和协议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q3636……(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3-01-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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