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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本人于2012年10月到电信合作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两个月实习期,底薪1000,转正1200,店长11月按转正工资支付给我,12月我干满一个月后,因为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无加班费,无法定假日,工资不透明,所以我不想再干了,辞职时店长以公司要求辞职必须提前15日打申请为由拒绝我的辞职,并以扣工资威胁我,双方协商未果,店长以上个月多支付给我工资为由,从我工资中扣除200元,是否合法,我可不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des(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1-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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