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纠纷
二手房交易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5月3号我和他人就商品房二手买卖签订了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我作为买方当场支付定金1万元,由于房主的房产证当时还没有办下来,于是我们在签订协议时补充要求房主在2010年6月15号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我再支付他其它房款(注:定金冲减房款),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我就合房主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手机可以打通,就是不接电话),直到2010年6月15号协议规定的交易日期为止,我一直无法与他取得联系。经我去房主的房子才知道,房主在2010年3月30日就已经和他人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一年(注:当初我看房时,就有很多人找房主要租房,后来5月3号签订协议时,我要求交完定金后入住,房主才告知我房子租出去了,但他没和租客签订租赁协议,所以让我宽限到5月31号再入住,以便原来的租客有时间搬离,由于当时的房子租赁市场比较紧张,所以我觉得房主的建议合情合理,于是同意6月1号入住)。但是,直至今日,我也没办法联系到房主,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we……(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6-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