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交接期间被要求加班,是否合理?
你好!单位在不违法劳动法的规定的加班制度下要求加班是合理的,但需要支付你们相应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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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报告,但还在上班就需要支付工资。
如果加班你是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合理。只要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就存在。但是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用
你好,加班不能强迫,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加班支付加班费用
您好,可以拒绝加班或者保留加班证据,要求支付加班费。
可以拒绝加班。
可进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