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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时间与报酬争议

劳动时间与报酬争议 我每天从9点工作到18点,工作9个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因为每天多工作了一个小时,单位给补助5元钱,是否合理。
我们的工资待遇是基本工资1100,加上计件提成。法定节假日让我们必须加班,但加班费按照1100元基数来计算是否合理。
不休年假的薪金补偿,基数也是按1100元来计算,是否合理?
如若不合理,该如何计算。但是是否可以强迫加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rmgh……(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2-09-29 10:0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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