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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过了仲裁时效,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保险?

过了仲裁时效,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保险? 02年通过考试体检被招到榆次交通征费稽查局,02年11月被派到介休交通征费稽查所上班,期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到08年1月我因生孩子休假回家,之后要求去上班,所长让等通知,一直没有消息,后单位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关系,说因单位不需要那么多人要裁员,虽然不情愿但也没办法,所以领了6600元的经济补偿就失业了,我也一直不知道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这回事,我想问一下,过去了好几年,我现在还能要求单位为我补缴保险吗?我该怎么做?我可以领失业金吗?朱律师,急需您的帮助,先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49_……(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2-09-07 15: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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