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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 劳合法十四条规定中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这个或之间不是矛盾着呢吗?  
   我公司未规避风险经过咨询律师后,签订合同是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第二次合同期完后,我公司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ca4ga(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8-31 09: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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