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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医药费4千多,用我方车子保险赔偿1万5左右,是否合理?

对方医药费4千多,用我方车子保险赔偿1万5左右,是否合理? 我方助人,对方反说我方撞人,交警队下了同等责任,期间对方叫了一帮人闯进我方家里打人,我方一人骶骨骨折,已经治疗9个月多,仍需休养,用去1万2千多医药费。期间我方多次要求派出所做出结论,都没结果,现调解,派出所表示不要具体算我方医药费用去多少,用我方车子的保险赔来1万多给我方,同时叫我方签字,又说保险不用我方到场,就派出所办,我方提供一系列手续。请问是否合理?是否触犯什么相关法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awspl……(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8-2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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