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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感情破裂,对方要求10万青春损失赔偿,是否合理及是否可以单方申请离婚诉讼?

感情破裂,对方要求10万青春损失赔偿,是否合理及是否可以单方申请离婚诉讼? 本人与妻子结婚约4年,育有儿子现2周岁半多,双方从儿子出生前后就磕磕碰碰,我家在县城,对方家为梅州城区,女方从儿子出生3个半月就回娘家,说需上班负担照顾娘家,屡做沟通无效,后于去年7月因当众(爷奶姑叔)与我母亲吵架翻脸后不顾儿子发烧拟住院观察而离去赴深,至今只在去年12月左右曾与其母来看过一次小孩,从未负担过小孩生活及关顾儿子成长,只在期间曾买过点尿片和几件衣服,小孩一直由我父母亲照顾,从去年到现在我一直与其沟通无果,本人提出希望和平结束婚姻,但对方以本人先提出为由,索求10万青春损失费,另,若小孩随她,我需再一次性承担抚养费10万;我们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从去年7月左右分开未在一起居住;请问对方作为和理由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单方诉讼离婚?胜诉几率多大?小孩随我的几率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d7703……(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2-05-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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