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否要求赔偿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否要求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今年5月开始产量过剩, 就算上班每天的产量工资也没多少,我就要求轮休、休息,主任口头批准了;所以我直至6月底大部分时间都处于轮休状态。 期间6月初因休息时间过长来公司查看,因材料已经无处摆放堆积过高,又继续轮休下去。  直至6月19日接到班长通知上班我才去上班;于6月22日又接到通知:周末双休,本班组轮休一周,于7月2日上白班。几天之后又出通知说要上班,因外出,直到6月29日才接到通知赶来上班。

    如今公司以6月12日起旷工未来公司上班,于6月12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于7月3日口头通知让我停职,向车间索要书面通知后才于7月6日给我下达书面通知,让我7月15日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我真的旷工了,为何6月12日至6月29日我多次到访公司上班,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说我旷工,更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我进行有关旷工了的批评教育和处分罚款。

    我向公司恳请继续对我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公司拒绝对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1.我可否向公司要求补偿金?

2.如果可以要求补偿,我该索要多少?

3.我需要取证哪些东西?要注意哪些事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5119……(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7-13 03: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